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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通索赔问答股票索赔律师谢保平全面为您解答
谢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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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某通索赔的暂定条件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案例,跨某通这种类型的虚假陈述一般将实施日定在年报预增公告发布日,揭露日一般定在年报修正公告发布日。跨某通2020年度年报预增公告发布日是2021年1月29日晚,那么跨某通虚假陈述日实施日应该是2021年1月30日;跨某通2021年4月29日晚间发布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那么揭露日就是2021年4月30日。


综上,跨某通的索赔条件暂定为2021年1月30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002640*ST某境股票,且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后卖出产生浮亏的股民可以参与索赔。


以上条件仅代表股保平网谢保平律师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和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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