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于公告送达可能知道的并不多,其实公告送达就是一种比较特殊的送达方式,一般是因为其他的送达方式没有办法送到,才会采取这样的一种方式,要适用于公告送达也是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那么法人可以公告送达吗?
一、法人可以公告送达吗
向企业法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企业法人的实际情况。其理由主要有四:
1、企业法人的住所相对固定,不存在“下落不明”的状况,能够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2、企业法人确实“下落不明”时,也不能公告送达,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3、即使公告送达后作出裁判,裁判内容也不可能得到执行,失去诉讼目的;
4、向法人公告送达实质是向法定代表人公告送达,混淆了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界限,也影响法院办案的效率和威信。
二、什么情况公告送达传票
1、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2、人民法院应当在案卷中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明确适用公告送达的情形。从民诉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来看,有两种情形可以适用公告送达。一种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情形,另外一种是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形,也就是说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等五种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形下才能适用公告送达。
三、法院公告送达后怎么办
1、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
2、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人民法院应当在案卷中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向企业法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企业法人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