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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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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1-04-25

  在我国的民事纠纷多为民间借贷纠纷,特别是债权人无法讨回自己的债权亦或是债权人超出民间借贷的举证期限,而且导致自己承担不利因素的情况。所以接下来由小编将带来民间借贷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一、民间借贷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民间借贷纠纷举证的期限一般是按法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的时间内进行举证,法院指定举证的期限一般为30日。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二、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多少

  按照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不超过24%的利息均受保护;超过24%不到36%的利息看做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超过36%的部分一律不保护。

  三、民间借贷找不到欠款人了怎么办

  债务到期却找不到债务人,对债权人来说,没有比这更头疼的事情了。但是不论债务人是不是故意失踪,债权人的债权是不是就此要债无门了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权益。

  (一)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是否是负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张债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双方对该债务由约定,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钱时声明是个人财产的例外。

  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二)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

  申请宣告失踪的人是与失踪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父母配偶。作为欠款人的债权人,当然为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法院宣告失踪。

  民间借贷是我国最为普遍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是需要主要的是当事人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主张自己的债权,否则是很可能存在要承担败诉的风险。以上即是民间借贷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相关知识。这些便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知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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