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评判自我
郝国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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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
主办律师
从业1年
我想说,运用法律精神来进行社会活动,是一种确切的生活内容。作为社会规范的法律是我们对自我评价的准绳。因此,我们要在对自己的行为中加入法律的内涵来作为对我们自己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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