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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纠纷律师
更新时间:2021-04-06

广州宅基地买卖合建纠纷中,买家不起诉赔偿怎么办?

张静律师解答:卖家(或出地方)起诉合同无效,买家(或出资方)不反诉赔偿的话,法院只会判决合同无效,赔偿案件需买家另案起诉。为避免诉累,建议卖家在起诉的时候就要求按照评估价格赔偿买家,这样就不用打两次官司。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让买家另案起诉赔偿,双方就又要打几年官司了。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根据各方的诉、辩意见,本案争议的焦点为涉案两份《赠与合同》的效力。

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邓出地方与郭出资方签订《合资建房合同》,以一方出地,一方出资的方式建设宅基地房屋,房屋建成后,双方按约定分配房屋面积。之后,邓出地方与郭出资方签订涉案两份《赠与合同》,系对上述房屋面积分配方案的确认。因此,双方本质上为宅基地房屋的转让关系。鉴于房地不可分的原则,房屋的转让势必导致房屋所在的宅基地一并转让,而郭出资方并非涉案宅基地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因此,涉案两份《赠与合同》违反《土地管理法》的相关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根据合同无效相互返还的处理原则,郭出资方应返还涉案房屋给邓出地方。至于邓出地方基于该房屋应向郭出资方返还相关款项的问题,因本案郭出资方未提起反诉,庭审中双方也未能就赔偿款项达成一致协议,故本案不予调处。郭出资方应另案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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