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是2021年民法典生效之后才正式出现在中国现行法律中的名词。
目前居住权只能以书面形式。
居住权设立的主体一般为住宅的所有权人。
民法典第367条也规定了一般居住权合同具备的条款。
居住权可以有偿设立,也可以无偿设立。
同时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和继承。居住权也可以以遗嘱的方式设立。
不得不说居住权的产生是符合目前社会的发展潮流的,大大解决了一些因房产产生纠纷的一部分家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