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房子没住,但是物业公司经常打电话催要物业费,很多人不理解,经常与物业人员发生口角,那么有没有法律规定房子不住物业费不缴纳的,答案是法律明确规定物业费还是要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