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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香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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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致残致死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更新时间:2021-01-22

医疗损害致残致死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我国侵权责任法并未对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进行规定,实践中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和第29条的规定执行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均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算标准。

一、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残疾赔偿金是指人身损害所致伤残,造成劳动能力丧失所应赔偿的范围。是在常规赔偿的基础上,对因伤害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赔偿生活费以及相关的项目。在理论上确认劳动能力丧失赔偿,有不同的学说:

一是所得丧失说。认为损害赔偿的目的,在于填补受害人实际所发生的损害,故受害人纵然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但如未发生实际损害,或受伤前后的收入并无差异,则不得请求赔偿。计算时,受害人受伤前后收入的差额为损害额,对此差额予以赔偿,即为填补损害。

二是劳动能力丧失说。认为受害人因身体或健康受损害,以至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本身即为损害,并不限于实际所发生的损失。所以,劳动能力丧失即应予以赔偿,而不是赔偿收入的差额。

三是生活来源丧失说。认为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与减少,必致其生活来源丧失,因而应当赔偿受害人的生活补助费,使其生活来源能够恢复。赔偿所救济的,既不是劳动能力丧失的本身,亦不是受害人致残前后的收入差额而是受害人致残前后生活来源的差额。这种主张赔偿的标准是比较低的。

我国立法和实务原来采用劳动能力丧失赔偿的依据。这种标准优点是标准明确,易掌握,但赔偿标准较低,对保护受害人不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改变了这一做法,在理论上采用“所得丧失说”作为根据,将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改为残疾赔偿金,根据因伤致残的受害人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的收入损失。同时规定应考虑职业因素对受害人未来收入的影响,予以斟酌平衡。赔偿期限按照20年的固定期限进行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残疾,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会造成受害人正常收入的减少或者丧失,因而,残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人。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只有如此才能实现人身损害赔偿的填补损害的功能,实现对残疾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完整保护。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按照承担赔偿责任的医疗机构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要考察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如果受害人虽受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指死亡赔偿金究竟是对谁的何种损害的赔偿,关系到死亡赔偿金的确定、计算、给付等。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赔偿项目,具体是对死亡被侵权人的近亲属的损害赔偿。对于死亡赔偿金,世界各国法律存在共识,即死亡赔偿金并不全部是对死者的财产损害的赔偿,而是对于受害死者有关的一些亲属的赔偿。但在立法例上有两种,即“扶养丧失说”与“继承丧失说”。

“扶养丧失说”认为由于被侵权人死亡导致其生前依法定扶养义务供给生活费的被扶养人,丧失了生活费的供给来源,受有财产损害,对此损害加害人应当予以赔偿。在这种立法例下,赔偿义务人赔偿的范围,就是被扶养人在被侵权人生前从其收入中获得的或者有权获得的自己的扶养费的份额。至于因被侵权人的死亡而导致对被侵权人享有法定继承权的那些人从被侵权人处将来所继承财产减少的损失,不属于赔偿之列。另外在赔偿时,如果被侵权人没有受其供养的被扶养人,不存在损害,赔偿义务人就不承担该项赔偿责任。

“继承丧失说”认为侵害他人生命致人死亡,不仅生命利益本身受侵害,而且造成被侵权人余命年岁内的收入“逸失”,使得这些原本可以作为被侵权人的财产为其法定继承人所继承的未来可以取得收入,因加害人的侵害行为所丧失,对于这种损害应当予以赔偿。实际上,在这种立法例下,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的范围为被侵权人死亡而丧失的未来可得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明确认为是精神损害抚慰金,采取了“扶养丧失说”。但存在不足。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放弃过去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金制度。按照这一新的解释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如果承担责任的医疗机构只有一家的,以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如果承担责任的医疗机构有数家的,以赔偿标准较高的医疗机构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赔偿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増加一岁赔偿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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