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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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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散布虚假信息可构成寻衅滋事罪
更新时间:2021-01-13

刘某在网上造谣读于某小学的女儿被班主任体罚后吐血,相关新闻转发和阅读量过亿。经警方查证,实为造谣,抓获帮助信息发布当事人刘某增加微博影响力的马某。

刘某为炒作向马某支付760元购买增粉、点赞及转发等服务后,马某将该业务转包给某网站,通过付费购买点赞数、转发数和粉丝数等服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无视国家法律,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陈某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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