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次刑法修正案增加了很多新的犯罪,降低了某些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这些都是由当年的社会热点事件所引发,这说明刑法在调整社会关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刑法修正案还完善了一些犯罪的罪状,加大了对某些高发犯罪的处罚力度。
一、修改刑事责任年龄
【小恶魔入刑】第十七条第三款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某些行为首次入刑
【对行驶中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使用暴力或抢夺方向盘】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行驶中交通工具的驾驶员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同前款。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现实风险的】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药品使用单位人员明知假药而提供的】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处罚标准同生产销售假药罪。
【药品使用单位人员明知劣药而提供的】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处罚标准同生产销售劣药罪。
【生产销售禁止使用药品、未取得药品批准文件生产进口药品、药品注册中提供虚假材料、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特殊职责的人,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构成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高空抛物】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重罪处罚。
【暴力催收】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侮辱英雄烈士】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组织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第三百零三条,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采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或非法运送、邮寄、携带上述资源出境】第三百三十四条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克隆人类胚胎基因植入动物体内】第三百三十六条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食用为目的非法捕猎、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在国家公园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或建筑活动】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比赛】第三百五十五条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比赛】依照前款从重处罚。
【袭警】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取得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三、完善罪状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增加“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情形。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删除“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增加“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等情形。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第二百二十九条,犯罪主体增加“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中介组织人员”;行为方式增加三项。
【强奸罪】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五项,增加“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情形。
【猥亵儿童罪】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增加“(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其中情形。有上述情形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食品监管渎职罪】第四百零八条之一,增列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医药安全事件等五种行为。
四、加大处罚力度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第一百六十条,增加“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情形;增加“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档。取消罚金比例。增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该罪犯罪主体。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第一百六十一条,将量刑档由三年以下,修改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增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该罪犯罪主体。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百七十六条,增加“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量刑档。删除罚金幅度。增加“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后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
【污染环境罪】第三百三十八条,增加一些特定行为的量刑档,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洗钱罪】第一百九十一条,主刑不变,删除罚金幅度,完善罪状表述。
【集资诈骗罪】第一百九十二条,提高起刑点,由拘役提升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删除罚金幅度。量刑上限不变,仍为无期徒刑。
【假冒注册商标罪】第二百一十三条,增加“服务”情形。起刑点由拘役变为有期徒刑。量刑上限由七年有期徒刑提升为十年有期徒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二百一十四条,将“销售金额”改为“违法所得数额”。 起刑点由拘役变为有期徒刑。量刑上限由七年有期徒刑提升为十年有期徒刑。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第二百一十五条,起刑点由拘役变为有期徒刑。量刑上限由七年有期徒刑提升为十年有期徒刑。
【侵犯著作权罪】第二百一十七条,起刑点由拘役提升为有期徒刑。量刑上限由七年有期徒刑提升为十年有期徒刑。罪状增加“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第二百一十八条,增加“其他严重情节”。起刑点由拘役提升为有期徒刑。
【侵犯商业秘密罪】第二百一十九条,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改为“情节严重的”。增加“贿赂、欺诈、电子侵入方式获取商业秘密”情形。起刑点由拘役提升为有期徒刑。最高刑由七年提升为十年。
【职务侵占罪】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起刑点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降低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刑从“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上升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第二百七十二条,最高刑期从“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上升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增加“提起公诉前退还挪用资金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五、降低起刑点而提高量刑上限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原条文量刑档次为“五年以下,以及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现修改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六、保持量刑上限不变降低起刑点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第四百三十一条第二款,原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变更为“处五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增加量刑档,降低起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