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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长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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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购房者依据认购书所交纳的定金能否返还?
更新时间:2020-11-09

认购书在订立的时候,往往会涉及诚意金、订金或定金的条款,应当明确,诚意金、订金或定金这三者是有区别的。其中订金与定金的退还则有一定难度,除非特别注明,否则必须在发展商出现违约的情况下,订金或定金才能退还。

我们来看看,法律对这三种款项有着怎样的规定。

定金: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来处理);因不归则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仅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诚意金:当买家不想购房时,诚意金一般是可以退还的。

订金:订金属于预付款,不适用定金罚则,无论哪一方违约,有关订金的处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

看似我们都给开发商缴纳了一笔费用,但是这个费用的用途以及是否能够退还,法律都有不同的规定。我们在缴纳时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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