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有时间坐下来,专门看自己的小网页。一直以为这是对时间的一种
浪费:真正需要律师的人,又真正能给律师带来经济效益的人,有多少会依
靠网络的宣传,而确定律师人选呢?有时间,我还不如多思考思考与我单个
案件相连的法律 ,有时间还不如多完善完善我顾问单位的服务流程,有时
间还不如多学习学习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对,这些需要我去做,
但,为一些并不相识的,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多提供一份选择的的机会,多
提供一次可能的帮助,未尝不是一件利己、利人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