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业主需要交电梯费吗?”从目前来看,主要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不需要:一楼住户不使用电梯,既不会损耗电能,又不会对电梯本身使用寿命造成影响,所以让一楼住户交电梯费明显是不公平的。
第二种观点,需要:电梯是属于小区共有的部分,每个人都有维护电梯的义务,不能以不坐电梯为由拒绝履行维护电梯正常运行的义务。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一楼业主是否需要交电梯费?
律师观点:
1、业主对小区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不能因为放弃坐电梯的权利,而拒绝履行缴纳电梯费的义务。
2、如果物业和业主之间已经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而且物业也履行了合同内容,那么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服务为理由拒交费用。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72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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