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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清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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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更新时间:2020-10-14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方式: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所谓限制买卖物品,是指依规定不允许在市场上自由买卖的物品,如国家不允许自由买卖的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消费品、国家指定专门单位经营的物品,如烟草专卖品(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外汇、金银及其制品、金银工艺品、珠宝及贵重药材,等等。哪些物品限制买卖,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此外,是否为限制物品,并非一成不变,国家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加以变化调整。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证件。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如非法从事传销活动、彩票交易;倒卖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的废弃物;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倒卖外汇、执照以及有伤风化的物品;等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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