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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海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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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罪可以判缓刑吗
更新时间:2020-09-29

  不认罪可以判缓刑吗

  犯罪嫌疑人是否判缓刑要看其是否符合缓刑条件,认不认罪并不是判缓刑的必要因素,符合条件的嫌疑人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向法庭申请判处缓刑。那么不认罪可以判缓刑吗?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不认罪可以判缓刑吗

  关于法庭上不认罪会不会判缓刑的问题,首先要否定一下那些犯罪嫌疑人的错误的观念,并不是在法庭上不认罪就不会被判刑,或者是被判缓刑的。被判缓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且在法庭上拒不认罪并不逃脱法律的判决,拒不认罪也有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法庭上不认罪其实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并不是就像大家所想的,不承认就不能断定有罪,很多时候,只要证据充分,那就构成了嫌疑人犯罪的事实,即使犯罪嫌疑人再怎么抵抗都是无用的,在法律面前,犯罪嫌疑人有人权,但是不要夸大你的权利,更不可以肆意而为。


二、缓刑在哪里执行

  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外,其余的都是在监外执行。由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司法局)指定的社区教育(防治)机构(一般就是街道办事处法制部门或者是大的社区,居民、村民委会)。受教育者一般定期到这里来接受教育或者汇报自己的思想觉悟。受教育者可以有限制的选择自己的工作(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要离开居住地属的不设区的市、区、县、旗必须通过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的批准。另外,受教育者不能再缓刑内再犯罪,或者破坏公共治安秩序,将会被取消监外执行资格,和新犯的罪行一并执行。

  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对犯罪人已先行羁押,羁押的期间也不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的时间之内,更不能将先行羁押的期间折抵缓刑考验的时间。

  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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