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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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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2020-09-25

这种情况下,房屋产权证虽然是婚后取得的,但它的取得是房屋买卖合同正常履行的自然结果。我们可以反向思考一下,如果没有婚前购买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这个行为,那么能有取得房屋产权证这样一个结果吗?而且从通常的房产交易流程来看,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购房款到最终拿到产权证,它是需要经过很多个相关部门和一系列程序的,存在一个时间差是必然的现象,因此,虽然产权证是婚后取得的,但购买房屋时一方是以其个人婚前财产进行支付的,所以在法律上来讲,这个物权的取得实际上是婚前财产形式的婚后转化,但这仅仅是一个形式的转化,并不必然导致所有权的变更。《婚烟法》第18条对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它其中就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又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情况下都是将出资来源作为确定房屋归属的重要依据。总之呢,在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房屋不会因为结婚登记后取得产权证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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