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12年度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的通知
闽交警安﹝2012﹞6号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2012年福建统计摘要》及相关数据,现将2012年度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通知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0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779元/年(死亡、残疾赔偿金);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661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541元/年(被扶养人生活费);
三、单λ从业人员平均工资38989元/年;
四、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见附件。
附件: 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一)农、林、牧、渔业 29187元/年
(二)采矿业 34032元/年
(三)制造业 33137元/年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8275元/年
(五)建筑业 37046元/年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7344元/年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9958元/年
(八)批发和零售业 38738元/年
(九)住宿和餐饮业 26815元/年
(十)金融业 99114元/年
(十一)房地产业 44442元/年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3178元/年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49956元/年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2652元/年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 36267元/年
(十六)教育 47745元/年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52244元/年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3070元/年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48388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