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三)村财务收支情况;
(四)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五)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的享受对象、标准和五保供养享受对象;
(六)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