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岩某与岩某某在自己家中将上门的某某某杀死,公安机关定性为故意杀人罪。介入此案后,作为岩某的辩护人,本人认识到本案定性错误,应当是无过当防卫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该意见被检察官部分采纳,以防卫过当的故意伤害罪起诉。经法庭认定了防卫过当、从犯、自首的情节,最终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