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杨光辉律师
山东-德州
从业10年 高级合伙人律师
3
好评人数
231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更新时间:2020-07-27

审判参考】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查询方式】

http://www.chinamoney.com.cn/chinese/

网站名称: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检索方式:进入官网后直接在搜索栏输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点击搜索按钮即可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法〔2019254

(三)关于借款合同

  人民法院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要根据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降低融资成本的精神,区别对待金融借贷与民间借贷,并适用不同规则与利率标准。要依法否定高利转贷行为、职业放贷行为的效力,充分发挥司法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要注意到,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降低实体利率水平,自20198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这一标准已经取消。因此,自此之后人民法院裁判贷款利息的基本标准应改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应予注意的是,贷款利率标准尽管发生了变化,但存款基准利率并未发生相应变化,相关标准仍可适用。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答记者问

1、为什么要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

答:经过多年来利率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目前我国的贷款利率上、下限已经放开,但仍保留存贷款基准利率,存在贷款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并存的“利率双轨”问题。银行发放贷款时大多仍参照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特别是个别银行通过协同行为以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倍数(如0.9倍)设定隐性下限,对市场利率向实体经济传导形成了阻碍,是市场利率下行明显但实体经济感受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这是当前利率市场化改革需要迫切解决的核心问题。这次改革的主要措施是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提高LPR的市场化程度,发挥好LPR对贷款利率的引导作用,促进贷款利率“两轨合一轨”,提高利率传导效率,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2、新的LPR是如何形成的?

答:新的LPR由各报价行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前,以0.05个百分点为步长,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交报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按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算术平均,向0.05%的整数倍就近取整计算得出LPR,于当日930分公布,公众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与原有的LPR形成机制相比,新的LPR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一是报价方式改为按照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原有的LPR多参考贷款基准利率进行报价,市场化程度不高,未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动情况。改革后各报价行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的基础上加点报价,市场化、灵活性特征将更加明显。其中,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中期借贷便利期限以1年期为主,反映了银行平均的边际资金成本,加点幅度则主要取决于各行自身资金成本、市场供求、风险溢价等因素。

二是在原有的1年期一个期限品种基础上,增加5年期以上的期限品种,为银行发放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贷款的利率定价提供参考,也便于未来存量长期浮动利率贷款合同定价基准向LPR转换的平稳过渡。

三是报价行范围代表性增强,在原有的10家全国性银行基础上增加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各2家,扩大到18家。新增加的报价行都是在同类型银行中贷款市场影响力较大、贷款定价能力较强、服务小微企业效果较好的中小银行,能够有效增强LPR的代表性。

四是报价频率由原来的每日报价改为每月报价一次。这样可以提高报价行的重视程度,有利于提升LPR的报价质量。2019819日原机制下的LPR停报一天,820日将首次发布新的LPR

3、完善LPR形成机制能否降低实际利率?

答:通过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可以起到运用市场化改革办法推动降低贷款实际利率的效果。一是前期市场利率整体下行幅度较大,LPR形成机制完善后,将对市场利率的下降予以更多反映。二是新的LPR市场化程度更高,银行难以再协同设定贷款利率的隐性下限,打破隐性下限可促使贷款利率下行。监管部门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将对银行进行监督,企业可以举报银行协同设定贷款利率隐性下限的行为。三是明确要求各银行在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LPR定价,并在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为确保平稳过渡,存量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四是中国人民银行将把银行的LPR应用情况及贷款利率竞争行为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督促各银行运用LPR定价。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切实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一是促进信贷利率和费用公开透明。严格规范金融机构收费,督促中介机构减费让利。二是强化正向激励和考核,加强对有订单、有信用企业的信贷支持,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三是加强多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政策合力,多措并举推动降低企业融资相关环节和其他渠道成本。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清算破产庭关于利息诉请统一表述的意见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以下简称九民纪要)第三部分“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中的(三)关于“借款合同”中明确:“自20198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这一标准已经取消。”为便于统一宁波市两级法院相关裁判表述,我们结合审判工作实践,提出如下意见:

一、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适用范围不限于九民纪要中明确提及的借款合同范畴,还应包括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涉及的其他案件类型

二、判决主文部分关于利息的表述可遵循以下原则:

(一)对合同中关于利率有明确约定的,在法律规定范围之内从约定;无明确约定的,按本意见第二条第(二)款表述;

(二)对于截至2019820日的利息,仍应表述为:以本金xx元为基数、自XXX日起至20198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对于跨越了2019820日的利息,应以该日期为时间节点,进行分段表述:如:利息以本金xx元为基数、自XXX日起至20198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8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四、对于起算点在2019820日之后的利息,可表述为“自20198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五、上级法院如有其他意见,以上级法院文件为准。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