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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其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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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出轨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另一方还能要回吗
更新时间:2020-05-16
夫妻一方出轨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另一方还能要回吗
赵某(女)和郑某(男)于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2015年,郑某有了婚外情,和崔某同居,郑某的行为使得赵某非常痛苦,两人感情最终破裂。2018年,经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进行了财产分割。离婚后不久,赵某在一次聚会中得知,郑某在婚姻关系期间,曾瞒着自己花费110多万元给第三者崔某购买了房产一套,并将该房产登记在崔某名下。赵某认为郑某私自动用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自己的权益,遂将郑某和第三者崔某告上法庭,要求崔某向赵某支付房屋价款的一半。结合赵某与郑某已经离婚的事实,对购房款中的一半属于赵某财产部分,该部分的赠与应属无效。
婚姻中一方婚内出轨,为了维系婚外情,或为达到离婚转移财产的目的,向“第三者”赠与钱财是常见的手段。而婚姻中的另一方往往后知后觉,直至离婚后才发现,甚至不知不觉,最终造成“人财两空”的局面。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共有权和平等的处分权。出轨一方擅自将共有财产赠与第三方,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原配有权要回属于自己份额部分的财产。
说明:为保护个人隐私,案例已经进行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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