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女士向我咨询婚姻法关于财产的规定,她说女儿和男朋友谈了好几年恋爱了,两人准备结婚,作为父母自己辛苦养大的女儿总希望在结婚时有房子住,中国人对房子情有独钟,有房子才有安全感,女士的想法和天下所有父母的想法都是一样的,所以希望准女婿在双方领证前把房子买好。
许多有宝贝女儿的父母都和这位女士一样,看到准女婿买好房子才让两年轻人领证,但事实上,这种做法也并无不妥,但从法律角度要讲究技巧,准女婿这房子如何买、何时买、全款买还是按揭买、登记谁的名字、女方是否要出资等,这些都大有讲究,如果不懂法律、不请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可能会南辕北辙,一点也保护不到自己子女的利益。
同样有儿子的父母也一样,如何给儿子、儿媳买财产,你想着重保护谁的利益,都需要提前依据法律进行合理规划。
有人也许会说,一谈财产便伤感情,这是因为在我们的传统观念中,一谈到房产加名、夫妻财产约定等就羞于启齿,就觉得是对对方的不信任,但基于我作为律师多年办理无数案件的见闻,有很多人特别是女性,因为没有提前规划财产,当婚姻遭遇变动时落得无家无生活来源的境况,所以婚姻中双方公平诚信地对待、约定财产才是婚姻最好的试金石,恩爱的感情+合理的财产约定才是婚姻长久的基石!
祝福每段婚姻都能幸福白头,都能把法律思维运用到现实生活中,来保障你的生活,但当婚姻遭遇变动时,希望你同样能有坚实的财产保障,也能从容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