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周海峰律师
全国
从业16年 副主任律师
4
好评人数
543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刑事辩护:组织卖淫罪
更新时间:2020-04-20

(一)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淫,卖淫人员在3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组织他人卖淫”,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卖淫人员累计达10人以上的;

2.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5人以上的;

3.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或者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的;

4.非法获利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

5.造成被组织卖淫的人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