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信凯企业法律顾问解析企业破产债权的分类标准有哪些?
魏俊冰
律师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已服务 3550人
全国
高级合伙人律师
从业26年

  今年的企业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危机,因为资金供给不足的关系,所面临着的债务也是不计其数,那么对于企业如果实在因为资金无法周转只能宣布破产的情况,对于破产的债务有哪些呢?

  接下来,专业律师为您整理了以下关于企业破产债权的相关分类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

  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是企业破产程序中最普遍、最常见的现象。

  这种债权经依法申报,权利人即有权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依照法定清偿顺序参加分配。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是由管理人行使的财产请求权,从广义上说,也属于债权,但并非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对于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对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提出异议的,或者拒不履行义务的,依照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管理人或相对人申请,可由受理破产案的人民法院按民事诉讼审理。

  2、以清偿顺序为标准

  可分为:优先清偿权: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第一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列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第二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第三顺序债权。即普通破产债权,包括银行和其他债权人未设定财产担保的债权。

  3、以债权的设定破产人是否提供了财产担保为标准

  可分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为普通债权。

  4、以债权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为标准

  可分为:已申报债权、补充申报债权和未申报债权。

  5、以债权人的债权在债权人会议是否享有表决权为标准

  可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只要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即为无表决权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即为有表决权的债权。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破产债权的分类标准,希望对您有所收获,如果近期您的企业因为债权债务等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进行解决。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说说您遇到的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父母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子女需要赡养吗
0人浏览
偷税漏税罪处罚标准
0人浏览
医疗赔偿费可继承吗
0人浏览
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
0人浏览
解除合同有哪些情形
0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