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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晓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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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仍要赡养养父母吗?
更新时间:2020-03-06

情景再现

小亮是孤儿,在5岁时被申某夫妇收养。然而,在小亮结婚后,经常与养父母发生矛盾,于是,双方便协议解除收养关系。那么,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仍要赡养养父母吗?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现行《收养法》第30条第一款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弥补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三十条 第一款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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