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简单认识一下瑞德西韦药品的来源
瑞德西韦 “Remdesivir “是一种核苷类似物,具有抗病毒活性的药物,是由吉利德科学公司即美国一家生物公司研制而成,在2016年美国及中国等全世界就瑞德西韦专利申请了100多件药物专利的申请工作,有多项已得到相应国家专利局的授权。
在中国抗疫期间,发现瑞德西韦这个药品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这个病情可能存在一定的疗效(具体是否真有疗效得经过临床试验结果才能确定),接着武汉病毒研究所对于这个药效的用途申请了发明专利,此专利申请是有效的,在药品专利领域经常会看到就一个药品专利,先后有不同的公司在各种治疗的新用途上申请专利并批准。
假设这项专利已经得到专利的保护,那么如若武汉XX研究所就这项专利在使用过程中,直接使用瑞德西韦药品投入于市场中,会侵权吗?
答案是会侵犯吉xxx德科学公司的瑞德西韦专利的。
原因是吉xx德的瑞德西韦专利是一个基础专利,就这款药品的成分等制作步骤申请了基础专利保护,也就意味着这个药品只要是在药品成分等制作流程工艺上不变化外,所有的其他专利主体申请的新用途专利都是侵犯吉利德的专利的,虽然药品的新用途专利可以申请,但是在使用过程中如若未经过吉利德的允许,也是侵犯权利的;那另一个问题,如若吉xx德直接将这个新用途专利应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市场中会侵权吗?,答案也是会侵权的。
那日后在使用过程中如何合法使用?
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国家强制性进行许可(不过这种会涉及到两国政策),第二种是吉XX德和武汉xxx研究所达成相互许可,将基础专利和新用途专利进行交叉许可,双方都允许使用,在这样的情况下,双方都是不侵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