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江西省201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钟晓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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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服务 45人
江西-赣州
主办律师
从业15年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赔偿标准

医疗费

以票据为准

误工费

本人工资×误工时间(损害发生至定残日)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工资参照误工费,无固定收入的参照护理人员平均工资

交通费

以票据为准

住宿费

以票据为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

8元/天

营养费

参照医疗意见

残疾赔偿金:

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8元/月)/农村人均纯收入(5789元/年)×20年×级数%

死亡赔偿金:

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8元/月)/农村人均纯收入(5789元/年)×20年(60岁以上增一年减一年,75以上算5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

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884.92元/月)/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3911.61元/年)×年数(未成年至18岁,父母(无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相应的扣减,75岁算5年)×级数%÷应扶养的人数

(有数个被抚养人的,年赔偿总额累积你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

丧葬费:

职工平均工资(2424.33元/月)×6个月

精神抚慰金

5000-50000元

[1].死亡赔偿金:城镇309620元、农村115780元;

[2].丧葬费:145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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