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辽高法〔2020〕7号)的通知,大连市自2020年1月日开始,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在全省范围内试行人身损害统一标准,不再区分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开始试行“同命同价”。
一、适用案件范围
1.2020年1月1日以后(含当日)立案受理的第一审人格权纠纷项下和侵权责任纠纷项下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民事案件(不含2020年1月1日以后受理的发回重审案件);
2.一审试点案件上诉后的二审案件;
3.一、二审生效试点案件的再审审查案件和再审案件;
4.2020年1月1日以后(含当日)立案受理的第一审涉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二、自2020年1月1日期,大连市无论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军民,在交通事故赔偿中,,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均为一个标准
2019年大连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825元,2019年大连市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7238元。
三、2019年大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68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