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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晟博律师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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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事先约定折价协议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20-01-14

当事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或签订借款合同前约定,借款人不能偿还欠款时,出借人有权以约定的价格取得担保财产,此种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时或签订借款合同前约定出借人有权以特定价格取得借款人的担保财产,在本质上属于流质条款,应当认为该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或临近履行期时约定出借人有权以特定价格取得借款人的担保财产,属于双方真实的意识表示,应当认为该条款有效。

可以看出折价条款的效力更多的取决于其签订的时间,同时需要考虑担保财产的价格,如果价格明过低,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同样会影响该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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