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通过协议离婚的,表示两人对离婚事宜,以及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这时就需要签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子女抚养与探视等问题进行处理。离婚协议书经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须履行各自的义务。那,离婚协议书可以撤销吗?撤销离婚协议收有什么条件?离婚协议书应包含哪些内容?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离婚协议书可以撤销吗
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撤销离婚协议书的理由大致可以分为:
(1)欺诈;
(2)胁迫;
(3)乘人之危;
(4)显失公平。
2、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也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该条表明,人民法院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只要是在正常情况下签订的,即只要双方不存在订立协议时欺诈、胁迫等特定情况下,就是认可其效力的。也就是说法院审理,只是审理有无欺诈、胁迫等等特定情形,而并不是要重新进行分割。
二、撤销离婚协议书有什么条件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
三、离婚协议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按《婚姻法》、婚姻管理条例等规定,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分享的离婚协议书可以撤销吗的内容,从上文可知,离婚协议书是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签署的,以及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是可以撤销的。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如需其它帮助,请咨询章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