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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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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15年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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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 一辩
更新时间:2019-11-11

到2019年,我做律师正好十年。十年,对于人生而言相当短暂,人的一生能有几个十年。2009年从公安局辞职,转行做律师,从原来的执法者转身做了律师,原先在一种相对优越的环境里工作,从执法机关走出来之后,那种优越感一下子就丧失掉了,执业初期感受到做律师心酸,历经迷茫、挣扎、煎熬,但始终没有放弃任何努力。

律师执业前五年在老家的小县城,老家的县城是个国家级贫困县,做了很多不能再小的案子,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件婚约财产纠纷案子,双方当事人因为一箱方便面不能达成调解协议,我自己替当事人掏了35元钱,才达成调解协议……;后五年在市里执业,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律师离开熟悉的环境一切只能从头开始,得到许多人的支持和帮助,发展还算顺利,也有了专业方向。

十年风雨路,对我来说意义非凡,作为一名律师,必须坚守不变初心,品尝酸甜苦辣,才能成长、成熟。

一路驰骋之后,需要片刻的驻足和宁静。于是,我将这十年来办理的部分案例整理,以裁判文书的形式汇编成册。翻看这些案例,就像刚刚发生的事儿一样,有些案子胜诉了、有的案子败诉了;有些当事人理解律师的工作、有些当事人只看重案子的结果;有些司法办案人员对律师百般刁难、有的对律师很尊重;有成功的经验、更有太多失败的教训……。我觉得,律师只有通过具体案例的磨练,有了极致的情绪情感体验,才能更加深刻的认识这个行业,才会爱上它,才会坚持下去。其实,律师就像临床医生一样,尤其是诉讼律师,好的医生不仅要有医德,还要有医术,医术需要诊断大量的病例才能提高,纸上谈兵会害死人。同样,我认为作为一名好律师,得有“法律信仰”、“理论功底” 、“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品格”这四样东西,这四样东西,我做的也不够好。

没有法律信仰,不相信法律,会迷失方向;没有理论功底无法办好疑难复杂的案件;没有实践经验,纸上谈兵更不可能做好每个案件;没有良好的品格不可能受人尊敬。过去,“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说法在坊间颇为流行,甚至得到了一些律师的认同。更有甚者,还有个别律师打着“在法院有关系”的旗号,向当事人自我标榜。这让许多怀抱着法庭梦进入法学院的学子们灰心了。他们发现,法庭似乎远不如此前想象的那么神圣,甚至成了灰色关系和混乱的代名词。律师们之间寒暄,常常有人说:“我现在进步了,只做非诉业务,早就不做诉讼了!”越是拥有法律信仰的律师,却似乎越是想要逃离法庭。这让我觉得很不甘心。作为律师,法律专业能力是律师的立身之本,你律师都不相信法律了,还代理什么案件?如果打官司只是打关系,律师的价值何在?如果我们因此逃离法庭,是否也放弃了最初那个关于法庭和公平正义的梦想?

大量的案例让我意识到,有时候,是我们律师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才让法官或检察官作出了对当事人不利的裁判或决定。在抱怨法官检察官们不采纳说理,怀疑他们枉法裁判之前,我们律师是否真的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我们已经做足了工作,把律师的专业能力发挥到了极致?在尽职尽责穷尽所有技术手段之前,我们没有资格怨天尤人,这也是律师永远要思考的问题。

十年来,我们的法治环境在逐步改变,虽然这种改善有些缓慢,甚至有时候还有些倒退,但作为律师通过个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在推动着中国法治的进步,哪怕只是推动了中国法治进步半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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