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情形都有可能导致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在没有约定或者法定情形时,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通过一致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意见。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单方终止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带您了解相关知识。
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根据《合同法》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单方终止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1、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上述文章回答了关于“单方终止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