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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晓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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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如何解除?
更新时间:2019-10-24

小刘和小叶因为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只按照老家的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未办理结婚登记,后来因为感情不和,双方争吵不断,他们的该怎么解除同居关系呢?需要“离婚”吗?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199421日之前具备了结婚实质要件没有登记结婚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之后的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男女双方的未经法律认可的同居关系,不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诉请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为同居关系本身就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婚姻法规定了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想解除同居关系,男女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因同居关系产生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产生纠纷,可起诉至法院,法院应依法受理。

上述案例中,小刘和小叶因为未登记,不属于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所以不涉及离婚问题,双方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前协商一致即可,若协商不一致,仅能就财产分割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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