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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远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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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及法律风险简析
更新时间:2019-09-20

员工入职后,通常首次签署的都是固定期限的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届满之前,单位可以选择是否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也是可以做出相应选择。续签劳动合同的注意点及法律风险都有哪些,笔者简析如下:

一、续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及违法后果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前述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继续用工的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对于续订劳动合同是否给予一个月宽限期,各地规定不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法律规定及违法后果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另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医疗期满解除)、第二项(不胜任解除)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者存在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保护情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存在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上述第(2)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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