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黄芝伟律师
江苏-常州
从业1年 主办律师
0
好评人数
65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法官的软弱
更新时间:2008-09-07
最近手里一个迁延日久的案子终于等来了判决。我代理公司一方,对方是公司的员工。因公司被政府要求整体搬迁,所以不能在原址向员工继续提供宿舍。而公司因是国企零资产改制而来,所以在安置职工上就有了法定的义务。这个案子由独任审判开始,到合议庭判决终止,前后总共开庭就四次。由于职工想通过此次搬迁获得一套房屋的所有权,而企业只愿提供一套住房的永久承租权。因此,法官多次调解,作为律师,我也在庭审间歇遭到过职工家属的言语侮辱,见识过权益攸关是件多么可怕的事。这个案件虽然很小,但却并不轻松。如果单纯依法律判决,这个案子没有什么难度。因为员工最大的抗辩理由就是"弱势群体需要关怀,否则就以死抗争"。如果这不牵涉到国企改制的历史原因,这个案件也没有任何悬念,甚至不会开庭。如果法官不需要顾虑到社会的影响,这个案件也早已结束。可是现实总不是如果,现实总是在我们设想如果时走向如果的反面。

一次庭审结束后,公司的一个负责人跟我私下聊天,感叹法官太软弱。我没有赞同他的观点,但作为权利的主张一方,在一个简单案件如此复杂化后,对法官发出质疑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且我当时也不知如何来解释这个问题。只能想了其他的话题把谈话转移了。或许在审判中的双方看来,这场审判带给双方的感觉确实会有交叉之处,就是法官处理这个案件不够干脆。当然双方希望的干脆利落是完全不同的结果,公司希望得到胜诉的结果,而员工希望的是驳回公司诉讼请求的结果。如果单从时间以及前后投入的工作量来看,法官确实是不够干脆。但作为律师,我认为这份不够干脆倒是令人尊敬的。我们的文化习惯于权力崇拜,一方面我们努力的争取自由,另一方面却又对权力无限迷恋。即使自身权益身处险境,我们也希望或企图让那一份被暴力机器支撑的权力被我们所用,而不管对方是否因此蒙冤受屈。在这个案件中,法官如果速战速决,公司肯定是大获全胜。员工一方呢?是否会上诉或上访?是否会以死相争?是否会老无所依?当然这样的顾虑会让法律背负太多与案件无关的问题,也会让法官在过分注重权益的衡平中丢掉法律,而自行造法。这同样也是危险的倾向,因此,我从不赞成政府机关要求法官在判决中要注意和谐,虽然这是***上的要求,但这更说明了法官地位的依附性。司法一旦为行政服务,或成为行政的附庸就很可能成为制造腐败的推进器。但这个案件中,法官即使抛开社会影响以及员工的处境或者政府的要求,还是有绕不过去的一点,就是零资产改制的国企对员工的安置。这是***的遗留,但当案件诉诸法院时,法官无法回避这个问题,因为安置的方案是案件处理的核心。

法官不可能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受到法律的明确指引,很多案件的事实部分处在灰色地带,法官纵使想分清黑白,也得先找到分清黑白的标准,因此,法官的内心判断就不可或缺了。在这样一个案件中,法官虽然在案件处理上最终也未能实现皆大欢喜,让诉讼双方调解结案。但对我而言,我尊重这样的过程,尊重在这个过程中法官所付出的劳动,尊重能够如此小心翼翼行使判决权的法官。现实中,这样的法官太少,对权力能心存敬畏而不是崇拜的法官太少了,法官的小心谨慎不是法官性格的软弱,而是法律在平衡双方利益后的软弱,是权力受到制约后的软弱。对于我代理的公司而言,这份软弱可能不如人意,但当纷争出现时,知道权力在这样一个现实环境中还会受到制约而不是恣意妄为,绝对是令人高兴的事。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