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办手续时,要应注意哪些事情?
王加玺
律师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已服务 4499人
浙江
主办律师
从业13年

1.双方要亲自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不能由其他人代理。

2.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以及规定的2寸照片。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上先不要签名,它要当着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面签的。

3.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2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说说您遇到的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扶弟魔和妈宝男哪个更可怕?
193人浏览
起来,不愿受家暴的人们!
170人浏览
自行签好离婚协议后就算离婚了吗?
230人浏览
协议离婚的,到哪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
157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