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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运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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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更新时间:2019-08-28

【法律咨询】

单位组织篮球比赛,活动相对比较正式,给给个队员都买了队服,而且准备了奖品,比赛时间在非工作时间内,结果打球时受了伤,能认定工伤吗?

【律师解答】

这种情况应该是属于工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因履行工作职责时候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法律法规的立法原意侧重于保护职工,结合司法实践,在认定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时不能机械绝对,应作广义理解:只要是用人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给职工安排或组织的与工作或单位利益有关的各项任务、活动,都可以视为工作。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规定,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训练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因此,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比赛受伤,可以视同职工参加单位临时指派的一项工作而受伤,是职工工作的延伸,应视为因工作原因而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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