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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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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哪种类型企业适合设立
更新时间:2019-08-06

选择哪种类型企业适合设立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商业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各种组织形式也逐渐出现,如果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等日常经常能够碰到的组织。我们如果自己创业,选择哪种 组织形式设立公司。

一、认识法律上有哪些人

《民法总则》第2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根据这条规定,法律上有三种人,分别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就是有公民身份证的人。法人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等营利法人和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主要是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二、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1、个人独资企业享受的权利跟一般企业是一样的,都是能够享受的。但其承担的义务时无限责任。《民法总则》第104条规定,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1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2、法律上有没有办法规避无限责任?

法律上没有办法规避投资人的无限责任,但是投资人可以对公司的组织形式进行改制,改为有限责任公司。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57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人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个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权利基本上相似,最重要的区别是在承担责任上。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上可以规避无限连带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是没有办法规避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上规避的方法在公司第62条规定。

四、究竟设立哪种类型的企业

我们创业投资设立企业,就是以投资款为责任限额承担企业的债务,如果能够营利当然是最好的,不然亏损了,还要搭上投资人的身家财产,那是不值当的。

《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从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理解为,投资人用投资款设立公司,从而成为公司股东,投资款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股东以投资款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不足部分,公司股东不承担责任,此时公司就破产了,这个规定其实是对投资人的一种保护。所以公司股东的责任是有限责任。

写到这里,各位看官是否都懂了呢,究竟哪种类型的组织形式,是适合你设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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