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发生时间和条件不同。转继承是被转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转继承只能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被代位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死亡。
2、主体不同。在转继承中,享有转继承权的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因此,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都有转继承权。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分限制,但不能是其他法定继承人。
3、适用的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根据《继承法意见》第53条)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