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丁俊平律师
甘肃-兰州
从业26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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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晨报
更新时间:2012-03-16

2008年12月29日《兰州晨报》在说法一栏里刊登了这样一篇文章,标题是:民事执行违法,受损者可索赔。在这篇文章的开篇,写有这样一些文字,笔者摘录几句:"女儿状告父亲的一起财产纠纷案,因法院在进行财产保全时错误地将十万元的汽车零配件交给了原告保管,且在原告撤诉后又"忘记"将其返还。申诉上访10年,父亲终于获取了法院支付的国家赔偿款11万。接着,有两个案例回放,案例1的标题是这样写的:保全财产不清点,国家"埋单"11万。全文如下:

1995年10月,因家庭情感危机引发财产纠纷,家族式经营汽车配件生意的店面负责人小张将父亲告上了法庭。诉讼期间,小张向法院申请保全被父亲张某侵占的经营全部财产及房屋。兰州市红古区法院裁定对张某存放在该店的价值约10万元的汽车配件予以扣押,而执行时,法院未对扣押财产清点登记,直接交由小张保管。后来,小张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并获准。但是,该案撤诉后,法院似乎"忘记"了将这些财产返还给张某,直到被小张将销售殆尽。奔波数年,张某向法院提出140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近日,兰州市中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红古区法院应当按照被扣押财产推定的最高价值赔偿张某11万元。

这个案件中的父亲张某笔者认识,他的真名叫张积忍,他原是兰州市窑街煤电总公司三矿一名普通工人,今年66岁,现已经退休。笔者是这个月月初在北京南站一家小旅店里认识他的。虽然这些日子里我每天和那些上访人居住在一起,可是,我却像那些官僚们一样,总是用厌恶的眼神鄙视着他们。我讨厌他们每天聚在一起错误地歪解法律,毫无根据随便地编造和传播谣言。每天晚上,他们都是这样聚在一起哇哇地相互争吵着。所以,我很少和这些人搭话。但是,就在昨天晚上,这位叫张积忍的上访者却引起了笔者的兴趣。因此,今天早上我主动和他搭了话,随后就耐心倾听了他的讲述。

为了将这个故事完整地讲述出来,今天早上,经过这位老人的同意,我决定将他的故事写到我的博客里,并且我想征求一下网友们的的意见,如果网友认为这篇文章写的还算不错,那么,我想把它投到杂志或报纸上去。

他是昨天晚上才引起我注意的。他之所以引起了我的兴趣,只是缘于他和两个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年青人的一份特殊情感才激发了我的好奇心。就在今天早上当我忽然产生了写他的故事这个念头之后,我征求了他的意见:"你愿意我把你的故事写出来吗?"看得出,他很惊讶,但他还是丝毫没有犹豫就对我道:"愿意愿意。"随后我对他说:"不过,你得和我说实话。"他赶忙道:"那当然,那当然,我今年66岁,我怎么会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呢。""那你就把你的经历和我说说吧。"就这样,他和我讲述了发生在他身上的故事。在此,我想用简短的几句话对他进行一下描述,他的言行举止有点娘娘腔,虽然66岁了,但穿着很洁净,戴着一副金边眼镜,凭我不算浅陋的经验,看得出,这是一个非常随和的人。以下就是他的讲述:

我叫张积忍,我的祖上原是山东某地(我没有记清楚地名)一个很有名的大财主,家里有钱。所以几代人都是经商的。你知道吗?经商的人最忌讳的就是脾气暴躁,所以我母亲就给我起了这样一个名字,母亲给我起这个名字的原因就是让我学会忍让。你也能看得出来,我这个人有点女性化,其实就是从小在这种教育下的形成的,你不知道,要想成为一个好的商人,你就得学会去忍。无论别人怎么羞辱你,你也得忍,这是每一个生意人必须具备的品质。我的一个姐姐现在是山东某市一个教授,我姐夫也是个高干,家里有钱,两个儿女现在都在国外,一个在美国,另一个在以色列,我还有个妹妹,她的一个儿子也在外国......"

这时,我打断了他的话,问道:"难道她们不帮你吗?"他很无奈地轻轻摇了摇头,接着道:"你听我慢慢说。我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大女儿叫张劲雄,这是她自己起的名,我原先给她起的名字叫张媛。我和女儿的性格正好相反,我有点女性化,而她却像一个假小子。我这人从小就惯孩子,我从没骂过人。我家里有她的照片,平时我都带着,但这次来我没带。她的头发剃的很短:寸头。走起路来就这样,"说着,他扭着腰和我模仿着他女儿走路的样子,"你没见过,如果你见了她,你绝认不出她是个女的。你知道吗?我年轻时候可遭了不少罪,家里就我一个人上班,一家四口人全靠我一个人养活着。我老婆是四川的,她的名字叫涂良琼,涂料的涂,良心的良,琼浆玉液那个琼......为了养活这个家,我所受的那些罪呀,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我刚才和你说了,我祖上都是商人,从小父母就给我灌输了不少生意经,所以我明白了如何去和人做买卖,所以,在国家开放后,我就想开个店。可是,开店得有资金呀,我那会儿穷的什么都没有,勉强能吃饱饭,我怎么有钱去开店呢。没办法,我就去了山东找我的姐姐,你知道吗?我一点也不瞒你,她们连半毛钱也没借给我。"他手指掐着中指的指甲盖说道。随后,他说道,"你想想,她们能借给你吗?万一你赔了怎么办?所以,没办法,只好东借西借,最后向朋友们借了四万多,又向银行贷了九万,就这样,我用这13万开了我的这个汽车配件公司。我和你说这些,并非是在和你瞎说,由于经营有方,当年我就把贷款和借朋友的钱全部还清了。之后,不到几年,我就成了百万富翁。娃娃,我一点也没和你说谎呀。我会做生意。"

我又好奇地问:"那你上访是因为什么呢?"他听了我的问话,忽然显得有些激动,对我道:"你慢慢听我说嘛。我是被自己的亲身女儿--她雇了黑社会,95年六月12日,她雇了六个黑社会上的人,他们拿着砂枪,砍刀,棍子......你知道嘛,娃娃,他们前后砍了我七刀,不信你看,"说着,他脱光了上身的衣服,于是,我看到了他身上的累累疤痕,"娃娃,所有的伤口加起来,总共是三十六公分,而且,左大腿也被他们打骨折了,这些我都有医院开的诊断,我怎么能撒谎呢。"我满腹疑惑道:"那你报案了没有?""唉,我能报案吗?自己的亲身女儿,你怎么能忍心把她送到监狱里头去呢?"我还是有些不相信,又问:"你怎么知道是你女儿雇的人呢?或许......"他打断了我的话:"她当时就在跟前,有好多人在场,是她亲自下令让打的:‘打,给我往死里打,我要死的,不要活的’你听听,这就是我的亲身女儿说的话。你耐心听我和你说,在这之前,是95年六月4日,相隔只有八天,她雇了五个黑社会把我的牙都打掉了。但是,那一次员工们保护了我--不是我下的令,是厂里的那些员工看不惯,自发起来把她雇的那五个黑社会给打坏了。我那时是厂长呀,我每天吃住都是和工人们在一起,有了感情,看人打我,他们看不惯,所以才把那五个黑社会给打了。"

"你能详细和我讲讲原因吗?比如,你女儿为什么要这样对你下黑手呢?"他摇着头却不肯说。于是,我道,"那肯定你也有不对的地方,我怎么也不相信,世上会有这么不懂事的女儿。"然后我又说道,"你还是不相信我,既然我要写,我不能只相信你的一面之辞,你说呢?你这样和我说,可到了你女儿哪里她又会有另一种说法,你说是吗?"

"不不不,"他一听我这么说,急忙道,并转身从他身后的皮包里取出一沓白纸,"我在这里绝不是和你说瞎话呢,你不知道,我的事在兰州市早就轰动了。我在兰州黄河大桥要跳下去,兰州的五大报纸和电视台都报道了。我已经死过多少回了,我喝过40片安眠药,两包老鼠药,还在我母亲坟前那棵歪脖树上上过吊,但都被人给救了。娃娃,我今年66了,我怎么能和你们这些年轻人说胡话呢?你先看看这报纸,还有法院亲自给我写的材料。"我接过来,先看了看报纸--就是开篇我摘录的那些东西,不是复印的,而是一张真正的《兰州晨报》。待我看完后,我问他:"报纸上说已经判给你11万,现在他们把这些钱给你了吗?""哎呀,娃娃,你能要这个钱嘛。你在看看法院给我的这份通知,这是当时他们亲自给我写的。"我接过来看了一遍,是复印件,那是一份当地法院给他开的通知书,今天我没带,但凭记忆我还记着,大意是这样的:你诉张劲雄侵占你一百二十万元的诉讼已经超出了区法院的执行范围,请你到中院去起诉。阅过之后,我问:"你起诉了吗?"他摇了摇头:"娃娃,我那时候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法院让我交六千元的起诉费,我去哪里掏这些钱呢。我在家里说了不算,经济大权不由我管,说白了我就是一条耕牛,只耕地,没享受。我现在孤身一人,我每个月工资能开一千多,"说着,他从上衣兜里掏出一工资单让我看,"我这个折子到哪都能取到钱,这些钱如果不上访的话,我一个人是花不了的,我一不喝酒,二不吃肉,也没有什么别的爱好.有好多人都劝我,法院也找了我好多回让我去法院取这个钱。可是,我不能要啊,娃娃。她们拉走了我一百二十万元的东西,整整装了两康明斯,现在只给我11万,换了你你能要吗?他们当时没有清点登记,现在只靠推定来赔偿我,我就这样对法院说,她们拉走了我两康明斯的货,满满的两康明斯,我现在不要那么多,你让我随便找个汽车配件公司,只要你让我拉上一车就行了。就这样他们都不干。那么多人都劝我,让我收下这些钱去养老,不要再折腾了。说起来,11万,十多年了,除去我欠别人一万多的上访费......即使没有这11万,光我的工资每个月我都花不完。真的,娃娃,我现在要钱没用.我给自己算了一下,我至少还能活十年,我现在一个亲人也没有了,按说这十多万再加上我的退休工资,就是敞开让我花也花不完。但是,我现在还有那两个娃娃呐(他说的这两个娃娃并非是他亲身的,只是他在打官司时在兰州偶然结识的两个农村来的小青年。这些后面再说。这也就是我对他感兴趣的缘由)我想为这两个娃娃谋个好的前程。虽然我和他们都没有血缘关系,非亲非故,但是,我们却在一起生活了八年。"

"对不起老哥,"我打断了他的话,"我冒昧问你个问题,你在外面粘花惹草吗?还有,报纸上说你是因为家庭情感危机引发了财产纠纷,你能详细和我说说是怎么回事吗?我希望老哥能和我如实说一下。"

他又摇摇头:"娃娃,66岁了,我的性功能如今早就没有了,即使在我有钱的时候我也从来没和任何女人有过不正当的关系,这些事情周围的人都能给我作证。唉,娃娃,既然今天我给你说了这些,那我就原原本本把这些事如实地告诉你吧。96年,我在兰州雇了个律师,这个律师问了我这样一个问题。他问我:‘你媳妇有外遇吗?’我说:‘没有。’第二次,是在他们的律师事务所,40多平米的一个房间里有三十多个记者挤在里面,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那个律师又问我:‘我再问你,你媳妇有外遇吗?’我还是那句话:‘没有’那律师听完我的话,\''叭\'',一巴掌就拍到了玻璃茶几上,把茶几的玻璃都给拍碎了,‘你真不是个男人!那我今天告诉你:七个,你老婆有七个男人’哎呀!他当着那么多的人就这样羞辱我,我当时羞的连话都不会说,我穿着一件风衣,我就用风衣包住头,起身就跑出了事务所。他当着那么多人这样羞辱我,从此我也就不再用他了。从那以后,我就自己打起了官司。"

我真想对他说,那不是记者的错,他只是告诉了你真相,但是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摇了摇头对他道:"我还是有点不相信,无缘无故你亲身女儿会把你打成那个样子?这其中肯定有你隐瞒的事你不愿说?"我故意这样激他。

他依旧是那样不急不躁,慢慢腾腾说道:"你不信吧?我说完你就信了。95年,我女儿开了一个厂子:石化物质公司,就是把原油提炼成精油。她投了一百多万。那时我还独自开着自己的汽车配件公司......唉!我现在才明白,其实这是她们给我捏的一个套。她给我下了一个聘书,请我到她开的那个公司当正厂长,这样一来,我就把我的公司交给了妻子--我老婆。"说到这里,他停下来从他的"兰州"烟盒里抽出一根烟递给了我,借这个机会,我问了他一句:"建石化物质公司的钱是你掏的吗?"他摇摇头:"不不不,是她掏的。"我惊奇地问:"她哪来的钱呢?""听我和你说吗。借的,是她借的。她只是聘我去管理.建厂的时候,我家都不回去,和工人们吃住都在厂里.另外她还雇了个副厂长.我只是名誉上的厂长,她从不听我的.厂子刚建起来,有一天,她忽然把我叫到她的办公室.我一进去,还没等我开口,我的女儿就对我说:\''回去吧,你以后别来了!\''这不是卸磨杀驴吗.我当时就气的操起她办公室的石英钟扔了过去.然后她就叫人把我给打了.回到家里,她们还不给我看病,"他看到我脸上疑惑的表情,"娃娃,这是真的。我对我老婆说:‘你给我两个钱,让我把病看看。咳!别说给你看病了,就连药都不给你买一点。她们不让我在家里睡,把我赶到了小凉房,冬天也不给生火,我要偷悄悄生了火......你不知道,我那个老婆厉害得很,不看见我好,一见我就是:‘你妈那个*,你快死了吧!"说到这里,透过他眼镜片,我清楚地看到了他的热泪夺眶而出。于是,他摘了眼镜,用大拇指揩去了已经流到了鼻梁的那两行眼泪。这时,我才真正相信了他所说的话。而且我也相信,这世界上真有这样的人,我由不得想起了我们厂区边农村的某某俩兄弟,我亲眼看到过,他们俩打他们的父亲比打牲口还要狠。

在他讲述之时,我又拿起那张《兰州晨报》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在专家说法一栏里,我看到了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兰州分所的律师丁俊平在谈到他的案例时这样评论道:"案例1中,张氏父女俩的身份已不是自然人意义上的血亲关系,而是属于相互对立的特定的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而法院在未对案件作出实体裁判的情况下,就把属于被申请人张某占有的财产交给以申请人身份出现的其女儿的行为,事实上直接剥夺了张某的合法财产权益。因此,张某的损失与法院的违法扣押行为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当由法院来承担赔偿责任。"

就写到这里吧,我想拿这篇文章去投稿,如果不中,我再把后面的部分发到博客里来。真的,这位老人让我豁然间感触到了很多的东西。尤其是当我知道他和两个与自己无亲无挂的、农村来的年轻人产生的、在一般人眼中认为是畸形的感情时,我就由不得为此我感慨万千,更让我惊讶的是,他竟然决定在自己百年之后要把他的财产由这两个实际上由他来养活的外人来继承,这真是让我感到非常惊讶。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他下的这个决心呢?等着我下回告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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