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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买的房,离婚后怎么分
更新时间:2019-05-08

目前的房价居高不下,很多小年轻结婚的时候的婚房是由父母出资的,房款几乎是父母的半辈子积蓄,如果结婚后又离婚,那父母的心血是不是要被另一方分去一半?这是很多出资购买房屋一方担忧的。

关于这个问题,法律规定层面也存在一些的争议。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的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第1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两个条文之间的冲突,使得在司法实践审判中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很多。

虽然目前最高院还没有发布指导性案例或作出正式的司法批复理清这个条文之间的关系,但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上对此进行了解答,认为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第1款的前提条件是:一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二是购买不动产的目的是为子女,而非为父母本身。所以如果一方的父母是部分出资仍然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我认为在夫妻离婚时,对于房产如何分割还是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婚姻过错、子女抚养等方面以确定房屋的产权分割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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