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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学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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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话, 财产怎么分?
更新时间:2019-03-02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会问这么一个问题: 离婚的话? 财产怎么分??

现就该问题统一作答:


房子:如果婚前个人购买的,则是该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其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对半分割。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则不论房本上是谁的名,该房屋为共同财产,对半分割。但房本上的人可直接把房卖掉来转移财产,所以还是俩人的名安全。

婚后取得的存款:对半分割。

婚后取得的汽车:折价,对半分割。

婚后共同经营的公司股权:需要进行评估作价,谁要股权,则给另一方钱。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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