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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进律师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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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抵押权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中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8-12-13

存在抵押权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中如何处理?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有许多人咨询对存有贷款的房屋如何进行分割的问题。如果双方对该房屋存在的贷款不能提前一次性偿还,抵押权还存在,双方就房屋的归属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最高法关于婚姻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一般像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对房屋进行分割,待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对房屋分割有争议的,要到法院另行起诉分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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