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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义飞律师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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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女生约见男网友遭对方强奸
更新时间:2018-08-10

  陕西勉县某中学初一年级学生小马因交友不慎,应约去见新识的男网友夏某,不料却为此付出了惨遭强奸的代价。近日,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夏某。

  夏某现年19岁,初中毕业后一直无业,终日以在网吧上网为乐。今年8月初,他通过QQ聊天认识了小马。二人相谈甚欢,性格开朗的小马对夏某毫无防备,将自己的信息如实告知夏某,并留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2011年8月18日晚,夏某拨通了小马的电话,邀其在县城某宾馆门口见面。没多久,小马应约而至。二人见面后,夏某见小马天真可爱的样子,顿生邪念。他借口找个地方好好聊天,轻率的小马信以为真,便与夏某一起来到其事先订好的宾馆房间。

  刚一进房间,夏某便偷偷将门反锁,并以自己手机欠费借小马的手机打电话为借口将小马的手机拿走并关机。随后二人便在房间开始聊天,到了晚上10时许,小马提出时间太晚想回家,夏某便假借时间太晚不安全为由极力挽留,并信誓旦旦的表示自己明天一早送小马去学校。小马听后信以为真,便不再坚持,留了下来。当洗漱完毕的小马刚躺在自己的床上,夏某便上前对其动手动脚,并试图脱掉小马的衣服发生性关系,此刻意识到事态严重性的小马便苦苦哀求夏某将自己的手机归还并让其回家。夏某恶狠狠地威胁道:“今天你要是不依我,我以后天天去你们学校找你,让你上不了学。”小马被吓呆了,夏某伺机脱了她的衣裤,并不顾小马的反抗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毕,夏某听见有人在宾馆楼道里呼叫小马的名字,便从宾馆二楼的窗户跳下,仓惶逃离。得知事情真相的小马父母携小马连夜向公安机关报案。五日后,公安机关将潜逃至甘肃省天水市的夏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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