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讨薪时要注意什么 打赢讨薪官司的方法有哪些?
蔡瑛
律师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已服务 524人
全国
主办律师
从业9年

  一直以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都是受到各级政府重视的难点问题,这其中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用工一方不能守法履约,但是也应当看到农民工一方法律意识淡漠、不注重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情况。因为农民工无法在申诉的同时提供能够证明用工事实及欠薪数额的有效证据,致使仲裁与检查大队感觉棘手,不受理不忍、受理吧又无法迅速做出处理。自己的利益需要自己保护,那么如何打赢讨薪官司,讨薪时要注意什么呢?

  一、劳动者讨薪时要注意什么?

  1、依法维权切记理性。暴力讨薪和玩命讨薪是劳动者在讨薪过程中采取的两种极端方式,这两种讨薪方式其实得不偿失。在前一种讨薪方式中,劳动者很可能会因毁坏欠薪单位财物或拘禁、殴打欠薪人而将自己送进监狱。而后一种讨薪方式就更不可取了,因为讨薪者从法律上而言,大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欠薪者并不构成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罪,其至多也就是承担个民事补偿责任,因此,此举对他们起不到多大的惩罚作用。

  2、留心收集维权证据。谁主张谁举证劳动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的基本举证规则。劳动者只有提供真实、充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合法权益才能得到维护,否则就容易导致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败诉结果。

  具体来说,应当留意收集以下三个方面证据: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向劳动保障部门寄出的举报材料及邮局回执等。

  二、如何打赢讨薪官司?

  招数一:支付令

  支付令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督促程序,它仅适用于债权债务比较清楚的案件,请求给付的标的也仅限金钱和有价证券且已到期并数额确定。另外,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必须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可以送达给被告。支付令最大的特点就在于便捷、快速。一般来说,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法院会在15日内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被申请人必须在15日内提出异议或者清偿债务。被申请人在15日内既不提出异议也不清偿债务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这一规定,将支付令制度引入欠薪案件中,赋予了劳动者快捷进入司法救济程序的途径。

  招数二:撤销权

  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该条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据此,王某等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李某的赠予行为。值得提醒的是,该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招数三: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等措施的制度。《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根据该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于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劳动者可以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在案件审结前,拿回自己的工资。申请先予执行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是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招数四:诉前保全

  不少单位在经营不善时,往往会采取转移资产、变卖设备、逃匿消失等种种手段来逃避法律责任。这样一来,即使劳动者胜诉,也会因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无法拿到工资。其实,法律专门规定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根据该条规定,劳动者在起诉前可向法院申请对欠薪单位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或冻结措施,以避免陷入打赢官司却拿不到钱;的尴尬境地。

  律师提醒:一定要留心收集维权证据。“谁主张谁举证”是劳动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的基本举证规则。劳动者只有提供真实、充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合法权益才能得到维护,否则就容易导致“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败诉结果。具体来说,应当留意收集以下三个方面证据:一是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二是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三是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向劳动保障部门寄出的举报材料及邮局回执等。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2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说说您遇到的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员工工伤公司有哪些赔尝 有哪些工伤索赔的程序
5人浏览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发生算工伤吗
0人浏览
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注意事项 诉讼时效是多久?
0人浏览
劳动争议的处理流程
0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