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共同创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伙经营项目:××××。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 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甲乙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每人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元(¥_______),甲乙双方各占50%的股份。
第四条 合伙人权利
合伙经营期间,由甲方负责店面日常经营方面的管理,由乙方负责店面技术培训。合伙事务的重大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
下列事务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聘任或解聘员工;
4、决定员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5、合伙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
6: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合同;
7、采购重大日常用品;
8: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9: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10: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11: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12: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五条 入伙
如有其他人欲加入合伙,必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且新加入的合伙人必须认可本协议内容。
第六条 出资的转让
甲乙双方如转让自己的出资给合伙人以外的人,必须经过对方的同意,且转让时同等条件下对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七条 退伙
甲乙双方如一方欲退伙,需提前30天向对方提出,否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退伙方全部承担。退伙方视为自动放弃无形资产及预期利益(包括客户预交未消费钱款及店面转让收入)。
退伙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确定合伙财产价值,如协商不成的,须就合伙财产进行审计,以审计价格为依据。
第八条 盈余分配
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奖金后所剩盈余以及合伙终止时的转让收入均由甲乙双方平均享有。
第九条 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本协议约定的合伙期限届满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关系时,合伙终止。
合伙终止时,合伙企业如有盈余,则按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变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如有亏损,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对方同意,禁止以本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禁止再加入其他任何合伙形式;
4.禁止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违反上述禁止行为,需支付对方违约金______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全额赔偿对方损失。
第十三条 纠纷的解决
履行本协议期间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效力相同。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