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苏义飞律师
安徽
从业17年 主任律师
39
好评人数
4406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关于驱逐出境的具体实施需要注意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8-05-04

关于驱逐出境的实施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对于外国人的证件等等的处理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关于驱逐出境的具体实施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持有的准予在我国居留的证件,一律收缴。

  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执行机关必须查验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替代护照的身份证件,以及过境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

  2.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的机票、车票、船票的费用由本人负担。

  本人负担不了的,也不属于按协议由我国单位提供旅费的,须由其本国使、领馆负责解决。对使、领馆拒绝承担费用的或者在华无使、领馆的,由我国政府承担。

  3.负责具体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确定的期限立即执行。

  4.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其出境的口岸应事先确定,就近安排。

  执行机关应当事先与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和边防检查站联系,通报被强制出境的人员的情况,抵达口岸时间、交通工具班次、出境乘用的航班号、车次、时间,以及其他与协助执行有关的事项。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和边防检查站应当协助安排有关出境事项。

  5.执行人员要监督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登上交通工具并离境后方可离开。

  从边境通道出境的,要监督其离开我国国境后方可离开。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苏义飞律师
您可以咨询苏义飞律师 一小时内
近期帮助 4406 人 | 安徽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