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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义飞律师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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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范畴
更新时间:2018-05-04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 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一般是两种情况:

  1、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 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

  2、罪犯 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监督考察。

  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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