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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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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购房屋有租约,原租赁合同还需要履行吗?
更新时间:2018-04-06

案情

A于2018年1月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取得一套房屋所有权。该房屋带有租约,原业主与租客的租赁合同将于2019年9月到期。

A的疑问

该租赁合同对我有没有约束力呢?我需不需要履行呢?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自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之日起,该合同对新业主有约束力,新业主承继原业主在该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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