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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所购房屋在子女离婚时如何处理
赵延方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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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
高级合伙人律师
从业12年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子女离婚时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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